(一)每个经营性网站只能申请一个网站名称。
(二)经营性网站备案名称以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核准为主要依据。
(三)经营性网站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:
1.有损于***和社会公共利益的。
2.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使公众误解的。
3.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。
4.其他具有特殊意义的不宜使用的名称。
5.法律、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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