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 市电信审核
二. 省电信审核
三. 管局审核
核验内容
接入服务单位根据相关网站的委托代为履行备案、备案变更等手续时,应对网站主办者提交的主体信息、联系方式、网站信息,以及本单位提交的接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。
网站主办者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,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类。
如网站主办者为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,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为核验其单位资质的**证件,在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情况下,可核验事业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等原件。
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,核验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原件。
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,核验军队代号证书原件。
网站负责人的个人证件:如网站负责人为中国公民,如网站负责人非中国公民,则核验其护照原件。
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,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,则核验其护照原件。
如网站主办者为单位,联系方式是指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、办公电话、电子邮箱、通信地址;如网站主办者为个人,联系方式是指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、办公电话或住宅电话、电子邮箱、通信地址。
网站名称、网站域名、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内容、网站服务内容/项目。
接入服务提供者名称、接入方式、服务器放置地点、网站IP地址。
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主体
接入服务单位根据相关网站的委托代为履行备案、备案变更等手续,核验主体为接入服务单位,包括:基础电信企业省分公司(含市、县级分公司)、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(IDC、ISP)、公益性互联单位等。
审核主体为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。
核查主体为工业和信息化部(委托***互联网备案管理支撑中心,以下简称“备案中心”)。
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、审核、核查规程。
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、审核工作流程图见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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